《南阳市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办法(试行)》(宛发〔2015〕19号)及15个配套实施办法,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配套实施办法包括:
1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评审认定办法(试行)
2.南阳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办法(试行)
3.南阳市高技能人才激励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
4.南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
5.南阳市扶持大学生创业实施办法(试行)
6.南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
7.南阳市科技开发启动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
8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
9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金融服务办法(试行)
10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(试行)
11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(试行)
12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(试行)
13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落户实施办法(试行)
14.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办法
15. 关于设立市直人才专项编制的意见(试行)
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