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部分
南阳市社科联概况
(一)南阳市社科联主要职责
1、团结和组织全市社科工作者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,为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服务。
2、领导和协调所属社科类学术团体的业务工作,组织各社科类学术团体、重点联系单位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学术活动。
3、围绕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,开展相关社会科学普及、咨询服务、智力开发等活动,促进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。开展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活动,对社会科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
4、加强社科类学术团体之间、社科理论工作和实际工作部门之间、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和协作,有计划地开展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调研和联合攻关,制定全市社科事业发展规划。
5、受市委、市政府委托,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。
6、发挥社科联的桥梁纽带作用,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,反映社科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其正当权益,加强对社科类学术团体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依法管理和社会科学界的职业道德建设。
7、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、协调、课题调研等工作,为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。
8、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(二)南阳市社科联构成
南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全市社会科学界的学术性联合组织,是河南省社科联的团体会员,是中共南阳市委领导的全市社会科学界学术性人民团体,是市委、市政府联系全市社会科学界的桥梁和纽带,是所属团体会员(社科类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)和市级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业务管理部门,是促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。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,属市直一级单位,机关编制16人,实有干部16人,退休干部6人;内设办公室、社科规划部、学会工作部和社科普及(编辑)部等四个部室,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。
第二部分
南阳市社科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市社科联2017年收入总计266.55万元,支出总计266.55万元,与2016年相比,收入支出增长了27.25万元。主要原因:根据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新出台任务要求,增列全市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和增设社科著作出版资助经费专项,支持南阳民俗文化研究增加《南阳民俗》刊物印刷等费用。
二、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市社科联2017年收入合计266.55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266.55万元;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;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市社科联2017年支出合计266.55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83.55万元,占68.9%;项目支出83万元,占31.1%。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市社科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6.55万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(一般公共服务(类)支出141.66万元,占53.15%;科学技术支出83万元,占31.13%;社会保障支出17.80万元,占6.68%;医疗卫生支出12.75万元,占4.78%;住房保障(类)支出11.34万元,占4.25%。)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.55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157.42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伙食补助费、绩效工资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、离休费、退休费、退职(役)费、抚恤金、生活补助、医疗费、助学金、奖励金、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、购房补贴、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;公用经费26.13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、维 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劳务费、委托业务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、税金及附加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、大型修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、其他资本性支出。
六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。支出具体情况如下:市社科联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。
七、 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2017 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4万元。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(减少)0万元。
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
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.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万元,主要原因:保证单位应急用车必须的保险费、燃油、过路过桥费和必要的安全奖励费等。
(三)公务接待费1万元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八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
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6.55万元,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、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,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.55万元,占比68.86%;商品和服务支出43.36万元,占比16.27%;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开支11.37万元,占比4.27%;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3万元,占比31.14%。
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
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。(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,金额是0元)
(三)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2017年,市社科联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10万元。
(四)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
2017年,市社产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0个,涉及金额0元。
第三部分
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