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职责
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工作部门。
(一)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。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区市委、工委和市直党委(党组)的宣传工作。
(二)组织指导全市理论教育、研究和宣传工作;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市社科院、社科联的工作。
(三)把握舆论导向,指导协调新闻、出版等部门的工作;协调省驻南阳新闻单位的有关工作。
(四)把握正确的文艺导向,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工作;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创作、生产和群众文化活动。
(五)规划、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重要典型的总结、宣传和推广;制定全市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规划;指导开展全市职工思想政治教育;宏观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(六)协同市委有关部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的市管干部,指导领导班子建设。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备案;对各区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审核意见;制订宣传干部培训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七)负责全市新闻、社科系列和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、推荐工作。
(八)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、组织、协调、督查和落实工作;指导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;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九)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。
(十)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;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
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92.87万元。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2.87万元。
三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
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2.87万元。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如下:
(一)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.46万元;
(二)教育支出3841.6197万元
( 三 )文化传媒与体育支出439.88万元。
(四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.8923万元;
(五)医疗保障支出49万元,其中: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.2万元;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.8万元,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万元,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3万元。
(六)住房公积金支出24.3万元。
四、“三公”经费决算说明
(一)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“三公”经费是指本部门(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)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(二)2015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81万元,较2015年度86万元减少5万元。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,因公出国(境)支出0万元,公务接待支出63万元。
附件:
3、南阳市委宣传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决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