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职责
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工作部门。
(一)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。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区市委、工委和市直党委(党组)的宣传工作。
(二)组织指导全市理论教育、研究和宣传工作;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市社科院、社科联的工作。
(三)把握舆论导向,指导协调新闻、出版等部门的工作;协调省驻南阳新闻单位的有关工作。
(四)把握正确的文艺导向,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工作;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创作、生产和群众文化活动。
(五)规划、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重要典型的总结、宣传和推广;制定全市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规划;指导开展全市职工思想政治教育;宏观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(六)协同市委有关部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的市管干部,指导领导班子建设。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备案;对各区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审核意见;制订宣传干部培训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七)负责全市新闻、社科系列和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、推荐工作。
(八)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、组织、协调、督查和落实工作;指导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;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九)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。
(十)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;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公开内容
表四:2016年非税收入表
表七: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