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申报表1式10份,推荐单位盖章,贴近期免冠照片(申报表可在 http://www.nyskl.org/xz.htm 相关下载栏下载);
2、身份证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审验后原件即退还;
3、独立或主持和参与完成的市级(含市级)以上社科项目、课题的立、结项证书和项目、课题成果证书原件各1份,复印件各10份;
4、市地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中,论文表彰证书形式的交证书原件及证书和论文复印件各10份,期刊杂志形式发表的交期刊原件1份及期刊封面、目录和本人文章的复印件各10份;
5、本专业学术专著出版发行的包括教材、专著等,若能提供10份原件的待评审后退还,可不用复印件;若提供不了10份的,需提供原件1份,专著封面页、书号页和编著成员名单页复印件各10份;
6、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上述顺序将各10份的复印件进行统一装订,在册首附封面或材料清单;
7、除身份证、职称资格证审验后即退还外,其余各项原件待评审后退还;
8、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6日,逾期不再接收申报。